今年下半年以来,高速公路因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而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大的恶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为了遏制类似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四大队根据公安部整治货车后下部防护装置不全的相关规定,从10月份起将对辖区道路行驶的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车辆进行严查严管。对于上述违法车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2号第47条第3项“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规定处以200元罚款。
同时,此次整治行动高速交警部门还将结合目前开展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对货运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半挂车主车不悬挂机动车后牌进行严查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