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当前位置:新阳泉 > 生活小窍门 > 法律常识 > 正文内容 |
| 单位克扣加班费,我该寻找啥途径解决? |
参考答案:可以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也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八十七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一、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请求他们来人调查处理。 第二、自己收集相关的证据,如工资清单,工资签领表或者工资存折等,以及加班的证据。如果你是在广东务工的,《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05年1月公布,2005年5月1日起施行)中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用人单位要工人加班的,工资清单中就应列明加班的工资,未列明的,按未付加班工资处理。 劳动部门对用人单位没有制定工资制度并对全体员工公布,或者不支付加班工资等违规行为,将处以5000至10000元的罚款,同时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工资额的50%至100%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