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山西省水利厅获悉,我省积极探索煤炭开发、生态补偿新机制,今后将从每吨煤的销售收入中提取0.15元育林基金进行生态补偿,每年共筹集5000万元,在5-10年内使所有矿区、生产区、办公区、居民住宅区的绿化覆盖率达到40%。
据调查,我省由于煤炭开发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已达2万平方公里,为了实现煤炭开采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协调发展,我省许多产煤地区在生态补偿方面进行了探索,如左云县的开发地下“黑色宝库”建设地上“绿色银行”、柳林县的“一矿一企治理一山一水”等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